马守弟(1918—),泰安县山角峪村(今岱岳区角峪镇)人。1938年8月入伍,先后任山东纵队地方工作科警通员、提审员,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6月起,先后在一一五师政治部、保卫部任侦察员、侦察组组长,1945年3月任山东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二科队长,10月任东北安东公安局军训干事,1946年2月后,历任东北辽东军区军训股股长、辽东军区警卫团政治处保卫股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二兵团政治部保卫科副科长、十二兵团供管处党总支书记。1949年9月任湖南军区警卫团政治处主任,1951年3月任湖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科长,1953年9月后曾任中南军区军法处副科长、广州军区军事法院司法科科长,1957年10月任中央政法干校军法系党支部书记,1963年9月任甘肃天水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1966年6月任甘肃武威军分区党委副书记。曾参加过辽阳战役、平津战役,解放武汉、长沙战斗,获得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1974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