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乙(1917—),曾用名袁毅民、方毅、方一。山东省博平县(今茌平县)袁家楼人。1933年考入博平县师范学校讲习所,1936年毕业后任小学教师。1937年10月参加山东省第六区军事训练班学习,毕业后参加鲁西北第四支队机枪营,当战士。1938年8月被党组织派往陕北延安,在军政大学总校五大队、二大队学习,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秋任西北公学爆破队队长,1942年初调中央军委四局编辑处工作,1943年3月调任俄文学校俄文队队长兼指导员。1945年8月赴冀鲁豫边区工作,担任一(泰运)专署工商局人事科科长、副局长、局长,后调任兖州税务局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徐州市税务局局长,市财委副主任、江苏省计划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1966年后,曾任江苏省计委革委会核心组组长、农资公司筹建组组长,省物资局、燃化局负责人,1978年1月任江苏省石油化工厅副厅长、厅长。1983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