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宇明(1918—),山东省莱芜县后城子村(现为莱芜市莱城区辛庄镇)人。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7月任区委书记,1941年7月任莱东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42年8月入山东分局高级党校参加第三期学习,1943年8月到泰山地委任宣传部科长,1944年1月调任章丘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45年9月调任章(丘)历(城)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1948年4月任县县委书记。1951年由章历县调淄博地委宣传部任副部长,1954年4月调任吉林省辽源煤矿中央竖井矿党委书记,1960年7月调任吉林省轻化工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1963年调任吉林省物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66年“文革”后受冲击下放劳动。1977年12月落实政策,任吉林省物资储备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1983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