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照文(1929—),山东省肥城县(现为市)安驾庄镇人,大专文化。1945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秋入冀鲁豫边区第四抗日中学(前身为泰西公学)学习,担任学委委员,并多次参加抗日宣传队、公粮征收队、新区工作队等工作。1946年6月调冀鲁豫区党委机关报《冀鲁豫日报》社编辑部,先后任通联科科员、组长和新华通讯社冀鲁豫分社河南总支社(指黄河南)记者,1949年8月调至平原省《平原日报》社编辑部任通联科、记者科副科长,1953年1月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办公室秘书长、副部长。后调企业工作,任公司党委研究室副主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64年8月起,历任冶金工业部调研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企业管理局副局长、中国冶金企业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冶企协常务副理事长等职。1994年4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