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法(1903-1994),山东省泰安县七里埠村(今泰山区财源办事处)人。1924年在泰安当铁路工人,受进步思想影响,1925年加入工会组织,192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任中共泰安火车站支部书记。1933年因泰安中心县县委书记曹福广叛变投敌,12月被国民党抓捕入狱,1937年获释。1938年参加抗日游击队,同年恢复党组织生活,曾任泰西军分区械弹所所长、军械科科长、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部招待所所长等职务。1948年因公负伤,同年10月退休,1956年任七西村农业合作社社长,1986年10月由退休改为离休,1989年6月省委组织部批准享受厅局级待遇。1994年6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