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民(1917—),原名李瑞祥,曾用名李逸民。山东省商河县人。193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商河县委委员,营教导员,津南支队政治部主任,商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任县大队大队长和“战委会”主任等职。1940年7月后,历任中共冀南区委党校教育科科长、党校支部书记,中共冀鲁边区委组织部巡视员,冀鲁边区党校总支书记,中共清河区委四地委敌工部部长,冀鲁边区棣阳站工委副书记兼武工队政委,中共渤海区党委党校支部书记、中共冀鲁豫区党委第一(泰运)地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等职。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中共禹城县县委书记、 德县县县委书记、渤海区洛北地委宣传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先后任洛北地委宣传部部长、泰山林场副场长、山东省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山东省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中国民用航空局建港工程处处长、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六局局长、后勤部第二部长、首都国际机场参建指挥部工程处第一处长、总调度长、副指挥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