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全志(1924—),河北省临城县人。1938年7月入伍,1939年4月任临城军分区警卫员,194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5月在太行军区政工学校学习,1945年7月任太行军分区独立营一连副指导员,1946年1月任太行军分区独立营三连指导员,1946年11月任太行军分区第三十五团连指导员,1948年2月任太行军分区第十三纵队第三十九旅营副教导员,1948年9月任营长,1949年2月任第六十一军第一八三师营长,1950年6月任警卫营营长。参加了淮海、渡江战役,并荣获淮海、渡江战役纪念章、三级解放勋章。1951年任第六十一军第一八二师战车团参谋长,1952年11月任第四十二军第一二四师团参谋长,1956年9月任第四十军坦克自行火炮团团长,1963年4月任第六十七军第二OO师坦克团团长,1964年5月任二OO师副参谋长,后调任七机部O六七基地军代表,1974年12月任第二OO师副师长,1979年任泰安军分区顾问。1980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