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前(1914—2003),曾用名谷效恭、谷乾。山东省莱芜县(现为市)人。194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莱芜县云凤乡支部书记,1941年任莱芜县二区和平乡支部书记,1941年7月任莱芜县汶南区委委员,1943年4月任汶南区区委书记,1946年4月任莱芜县委复员部部长,同年8月任中共泰山地委组织部科长,1948年5月任泰安县政府县长,1949年4月至1952年2月任泰安县县委副书记、书记,1953年4月任泰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57年1月任地委组织部部长,1957年10月任新泰县县委第一书记,1965年7月任惠民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1967年至1973年任惠民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9月任泰安地委常委、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7月任泰安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1980年12月任泰安行署顾问。1983年12月离休。2003年在泰安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