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理祥(1926—),曾用名刘凤伦。山东省宁阳县鹤山乡人。1939年4月参加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津浦支队,194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华东军区党校、抗日军政大学山东第三分校、鲁中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部任职。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在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第三纵队司令部、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二军第六十四师政治部任职。1953年3月至1955年7月赴朝参战,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政治部保卫部任职。同年8月后,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高炮第一O六师政治部、华东军区空军政治部工作。1956年3月至1957年9月进中央公安学院(第四期)学习,毕业后返原单位工作。1964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航空研究院第三研究所政治部工作。1965年3月转国防科委二十九基地“三线”工作。曾参加了莱芜、孟良崮、济南、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舟山等战役战斗。历任文化干事、政治指导员、保卫干事、保卫股股长、保卫科科长、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师级)、巡视员(军级)等职。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中央军委授予的独立功勋荣誉章。1983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