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周,山东省沂水县城里人。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沂水县第一个党支部成员。同年11月赴济南向省委汇报沂水县党的活动情况,当时省委书记邓恩铭指定张为沂水县党组织负责人。后发展了沂蒙山区第一批中共女党员。1928年6月与中共山东省特派员孙兆鹏一起审查沂水原有党员,整顿沂水县党组织,并将审查后的党员分两批上报省委。之后任中共沂水特别支部成员。1928年底投向国民党,在国民党山东省指导委员会办的党务训练所毕业后,与学友袁时若等跨党党员一起到费县建立了中共费县小组。此后曾任日照县县长。建国后被人民政府逮捕判刑。1986年经沂水县法院复查宣布无罪,恢复公职。(谭庆温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