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敏,男,汉族,1922年生,莱阳市羊郡镇杨家夼村人。中共党员。曾任莱阳县县长。原莱阳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主任。 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羊郡区委组织委员、区委副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中共姜疃区委副书记、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县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农村工作部、工业部部长,莱阳县副县长。1961年12月至1962年12月任莱阳县县长。后任莱阳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文化大革80 命”初期,任莱阳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主任。1973年病故。他在任县级领导期间,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整顿了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纠正了农村“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甄别平反了许多冤假错案,领导全县人民渡过了灾荒,使全县的政治、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有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