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男,汉族,1929年5月生,莱阳市龙旺庄镇水南村人。中共党员,中专文化。原任中国北方专用设备开发公司处长、工程师。1945年3月参军, 因年少被分配到教师训练班和莱阳中学学习,结业后分配到胶东兵工局工业研究室化学班学习,半年后调该研究室化验室配合日本投降的专家工作,做他们的助手。1948年胶东兵工局化学总厂成立涂料班,调去任班长,负责涂料生产任务。次年8月胶东兵工局组建十厂,生产炮弹引芯,调其任技术安全员,1955年6月去南京机器制造专科学校学习,结业后分配到洛阳矿业机器厂人事教育科主管徒工培训工作,后调该厂组织部搞干审工作。 苏联撤走在中国工作的专家后,军工生产受挫,1962年机械部成立第一办公室(即军工司)他调去任职,参与为常规武器、国防尖端武器的生产、研制配套工作和部队装备,并主管军用改装车、工程机械、新技术地面设备和机械部军工二次配套方面的工作。具体安排了1962年国民党反攻 大陆的战备工作,“5.30”战备专案任务及时调配落实了部队的急需装备,他根据中央专委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合理适时地调整了研制生产布局及时组织落实了部队急需的装备和常规武器的生产、科研及尖端武器的配套任务。并为中越边境反击战急需的装备做了切实安排,为反击战的胜利做出贡献。现离休,仍被原单位聘用。由于在组织国防军工生产、协作工作中做出了贡献,1985年5月在四委召开的全国国防军工协作会议上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发荣誉证书和物质纪念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