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裕民,男,汉族,1930年5月生,山东省莱阳市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高级经济师。 1930年出生于吉林省敦化市。1946年起,任吉林省敦化市中苏友好协会干事,敦化城关区工作人员,中共吉林省委工作团工作队员,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学员。1951年后历任江西寻鸟县委书记、赣南区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宁都县长胜区委书记。1962年先后任赣南行署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处长、负责人,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襄理,1979年后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总经理,任中国银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1990年调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组书 记,系中国保险学会会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曾先后主编有<国际债券发行理论与实践>等经济著作,为我国的金融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