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卓民(1894~1931),化名黄季仲。广东宝安人 。海员出身,参加过1922年12月至翌年3月的香港海员大罢工。1925年5月被推选为首届全国总工会执委。 6月参加省港大罢工时被港英当局逮捕,后获释。1926年4月香港总工会成立时,与苏兆征、陈权三人被选为执委,同年5月被选为第二届全国总工会执委。 全国总工会迁武汉后,任驻广州办事处主任。1930年7月全国海员总工会从香港迁上海,他是全国海员总工会领导成员之一,并兼任全国总工会巡视员。1931年2月化名黄季仲到青岛巡视。 为发展山东青岛的工人运动,他一面深入纱厂、铁厂工人群众中指导赤色工会小组活动,发展赤色工会组织;一面与中共山东省委领导机关商讨、研究,理顺了省市工人联合会与省、市委及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设立了办事机构,并主持举办山东工联和青岛工联职工运动训练班,使初创中的工联工作获得稳固与发展。由于叛徒告密,1931年4月14日戴卓民在住地益都路133号被捕。在反动当局酷刑面前,大义凛然。8月19日,在济南被国民党山东当局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