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昌(1930~1989)山东省胶县(今胶州市)鲍家屯人。解放前,其父逃荒至辽宁省凤城县。1930年鲍昌生于沈阳。“九·一八”事变时全家逃难至北平。 1942年考入北平辅仁大学附中。日本投降后,于1946年1月投奔解放区参加革命。先在华北联大文艺学院学习,后在晋东北、冀中等地参加土改。194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春, 被调到周扬领导的华北戏音工作委员会工作。1949年1月随解放军进入天津, 先后在天津军管会文艺处、华北群众剧社、天津人民艺术剧院从事文艺行政领导工作,并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51年出版独幕剧集《为了祖国》。1953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复工》。同年7月调天津市文联工作,1956年2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57年夏编成评论集《小兵集》、诗集《草原诗抄》、《海河诗抄》,创作长篇小说《青青的草原》 。 10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下放到天津郊区劳动。1961年“摘掉帽子”,1962年调到天津市文学研究所从事文艺理论及美学研究,业余创作了100万字的长篇历史小说《庚子风云》 ,同时从事艺术起源和《诗经》的研究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天津市地毯厂当工人5年。1974年调到天津师范学院,任《天津师院学报》 编辑。1979年初右派问题被改正。1980年3月任天津师范学院中文系主任,同年9月被选为天津市美学学会会长。1976年10月出版《鲁迅年谱》(上、下册;与邱文治合作),发表中篇小说《三月—四月》,出版《凤诗名篇新解》;修改美学、艺术史专著《艺术的起源》,有中篇小说《神秘果》、《祝福你,费尔马!》、《动人的沉思》、《昂星团之歌》及长篇小说《盲流》等。此外,鲍昌写下了大量文艺理论文章和散文杂文,并主编了大型文艺工具书《文学艺术新术语词典》。所著短篇小说《芨芨草》曾获中国作协优秀短篇小说奖。鲍昌历任天津市文联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新港》月刊编辑部主任,中国作协天津分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1985年中国作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后,调任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常务书记、 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