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龙(1915-3-1990-2-25) 原名树森。山东省冠县王村 人。生于农家。9岁入本村私塾读书。1932年考取冠县第一高 小,参加读书会。次年因参加组织罢课斗争,被学校开除。10月 转入莘县第一高小,1934年底毕业,任本村小学教员。1935年6 月加人中国共产党,任本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次年6月任冠县特 别党支部委员。1937年底任山东省第六区抗日游击司令部第六 支队副官处副官。1938年11月后任冠县第五区农民抗日救国会 主任、区长。1940年6月起任冠县政府社会调查团主任,冠县第 十区委书记。1944年后任聊(城)堂(邑)县公安局副局长、冀南区 第一专署公安处科长。1947年5月任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 员。次年1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人事组长,后任天津市公安局第四 分局局长、天津市第一区区长。1961年2月任保定三七二厂党委 副书记。次年6月任沈阳黎明机械公司党委副书记。1978年任 公司党委顾问。1984年4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