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华同志简介:

王字华(1922?3-10 - ) 山东省莘县吴堤口村人。1939年10月任莘县第四区抗日区部司务长。12月任莘县抗日动员委员会工作员。1940年1月经丹彤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6月任鲁西北抗日救国分会工作员,后任油印股长。1942年10月任朝(城)北县第九区抗日联合会农会执行委员。次年6月任冠(县)堂(邑)边县第五区工作队长。1944年7月赴冀南区第七地委参加整风学习,任第七组组长。9月任冠(县)北政民工作队队部秘书。1945年4月任冀南区第七地委组织部组织科组织干事。次年9月任莘县第四区委组织干事。1947年12月任莘县南下新第三团教育股副股长,后任第二野战军第十军宣教部新华通讯社支社通联干事。1950年1月任第十军卫生部组织股组织干事。11月任中共川南区党校组织股长。1952年9月任四川华西大学组织股长。11月任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组织干事。1953年8月任四川眉山工农干部学校组织科副科长。1958年6月任丹菜县监委副书记。1959年1月任夹江县监委副书记。1961年6月任乐山地区财贸干部学校副校长兼组织科长。1962年8月任乐山地委党校副校长。1966年6月任内江清档办公室工作员,后任内江档案馆副馆长。1981年12月离休。1995年4月享受副厅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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