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1925 - ) 山东省菏泽县(今为牡丹区)白寨村人。1940年参加抗日救国会。1944年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菏泽县王浩屯区抗日救国联防队指导员、东明县政府财政助理员。1949年3月随军南下,后任贵州省遵义地区人民法院院长、遵义地委宣传部长、遵义地委副书记。1985年离休。1989年回原籍居住。白 光(1920-1990-2-26) 原姓孙,名振江。山东省禹城县(今为市)秦庄人。生于贫农家庭。1938年6月参加齐河县第三区武工队,并杀本村地主崔金池。1942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后入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教导大队学习。9月任齐禹县第三区区队副。10月率9人于焦庙村俘叛徒、原齐禹县大队第三中队队长孟超等18人,毙宪兵2人。1943年2月带20人在伦镇截伪军货车5辆,俘敌9人。1945年任齐禹县武工队长。后任县大队副、独立营营长、团副参谋长。立一等功、特等功各2次。1948年11月25日,冀鲁豫军区政治部授予特等人民功臣和孤胆英雄称号。1949年后任阳谷县、寿张县武装部长、兵役局局长,聊城、德州军分区副参谋长。1979年7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