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明(? - ) 河南省濮阳县后刘家村人。1938年4月被派到国民党濮阳县第三区(庆集)区公所任政训指导员。春参与组织濮、滑、东、长救国会,负责武装。8月经张建廷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第三区区委宣传委员,公开身份是丁树本守望队指导员。1939年春任独立大队副大队长。旋任直南特委教导队长。1940年4月任濮阳县公安局长兼公安队长。1942年夏任昆吾县委常委、武装科长兼濮(县)昆(吾)基于大队队长。1943年任濮(县)昆(吾)县大队队长。11月17日上午9点八公桥战斗中,率县大队一个连和第一区区队于八公桥西南小山村歼伪孙良诚部逃敌一部,俘敌百余人,缴机枪2挺、长枪百余支。1945年任冀鲁豫军区骑兵团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贵州省农林厅厅长。刘子明,1912年生于后刘家村,中共党员。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豫北地委教导大队大队长,冀鲁豫区党委机关生活大队大队长,冀鲁豫行署政治干校大队长,昆吾县武装科科长,濮阳县大队大队长,冀鲁豫军区骑兵团参谋长,冀鲁豫军区基干一团副团长。1947年至1950年任十一纵队八团副团长、 二旅、三旅教导大队大队长,二野军大五分校二大队大队长。1951年调贵州省,先后担任省军区步兵学校军务科科长、省公安总队干部部副部长、省军区干部部副部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长。1958年调任贵州省马干山农场党委书记、省水电厅副厅长、猫跳河水电工程筹备委员会主任、贵州省电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乌江渡电站库区移民领导小组组长、贵州电力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1983年离休,1996年5月9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