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之《1922 - ) 山东省观城县陈村(今属莘县)人。早年高小未毕业,遇日军侵华,辍学回籍。1939年8月加人中国共产党。9月起任观城县委组织部干事、县情报站站长、交通局长、银行支行经理兼建设科长、区长。1947年后任冀鲁豫区党委交通科副科长、区党委前梯队武装交通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平原省委交通科长。1951年任平原省军区军邮分局局长。次年任华北军区军邮区局副局长。1954年任国家建筑工程部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56年任建工部设计总局党委副书记兼人事处长,反右运动中被下放非金属矿山设计院党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后任新疆非金属矿山设计院党委书记兼院长。1982年任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副院长。1986年离休。 刘玉之男,汉族,1922年3 月出生,山东省观城县人,1939 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建筑材料 工业学院副院长。 主要业绩:早年高小未毕业, 遇日军侵华,辍学回籍。于家乡读 书两年多。1939年9月起,历任 观城县委组织部组织干事、县情报站站长、交通局局 长、银行支行经理兼建设科长、区长兼区队长。1947 年后任冀鲁豫区党委交通科副科长,R党委前梯队 武装交通科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届,任平原省 委交通发行科长。1951年任平原省军区军邮分局局 长,次年任华北军区军邮区副局长、华北局机要交通 区局副局长。1954年任国家建筑工程部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1956年任建工部设计总局党委副书记兼人 事处长。为在“土改”、“三反”“五反”运动等历次运 动中的积极分子,反“右倾”运动后,被下放非金属矿 山设计院任党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四清”运动后, 带领设计院部分同志赴新疆,任新疆建设兵团非金 属矿公司党委常委兼非金属矿山设计院党委书记、 院长。1982年任部属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副院 长。1986年离休。刘玉之同志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 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 毅然投身革命。该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 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 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的解放事 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做出了贡献。在被党培养、并 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 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 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加强政治学 习,积极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 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