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友(1917-9-1994) 山东省寿张县十里井村(今属东平县)人。生于农家,少年读书、务农。1937年起任村抗日自卫队队长、小区联防队长。1941年2月任村小学教员。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43年5月起任张秋县第三区委组织委员、区委书记。1948年参加整党,后任第七区委书记。次年1月任寿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继任组织部长。1951年10月任寿张县委副书记。1952年4月任县委书记。1956年出席中共八大会议。1958年8月任聊城地委副书记兼寿张县委第一书记。1960年4月任地委书记处书记兼寿张县委第一书记,后在总结1958年“刮五风”教训时,撤销地委书记处书记、常委职务(1980年2月山东省委决定取消该处分)。1962年9月任聊城地委委员、莘县县委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0年2月恢复工作后任莘县革委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2年8月任茌平县革委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0月任县委书记、革委主任。1976年1月任聊城地革委农林水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78年2月任地委组织部长。1980年4月任地委常委、组织部长。1982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