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愚( 1917 -10 - ) 又名稼夫。山东省冠县大花园头村人。生于农家,幼人本村小学读书,1934年考取冠县师范讲习所。193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11月参加鲁西北抗日游击队,任宣传队宣传员。1938年10月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平原纵队二团三营教导员。翌年10月任一一五师独立旅第三大队队长。1940年5月任鲁西区党委直属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次年1月在鲁西“肃托”事件中被定为托派分子,开除党籍,后任鲁西行署总务科管理员。1945年8月重新入党。1948年8月任阳谷县第一区委书记。1950年5月平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恢复其1936年党籍。1953年3月任北京石油学院副总务长。次年8月人中央马列学院学习。1955年8月任国家石油部第一机械厂厂长。1958年10月任河南省石油化工厅处长,后任原料公司经理、副厅长。1984年7月“托派”冤案平反,任省石油化工厅厅长。1985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