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余轩(1919 *11- ) 山东省高唐县安庄人。生于农家,少学徒一年。1937年七七事变前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后参加鲁西北抗日游击司令部第四支队驻聊城办事处。1938年2月人聊城政治干部学校学习,结业后任学校警卫班长。12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排长。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任独立第二团一营二连副连长,后任连指导员、八路军教导第四旅十一团一营教导员。1944年任湖西军分区十四团二营政治委员。1948年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十一纵队后勤部政工科长,继任担架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贵州省平坝县县长、安顺县县长、县委书记。1953年1月任安顺地委 委员、部长。1956年6月任贵州省地质局党委副书记。1965年任广西地矿局副局长。“文化大革命”中受摧残致疾。1980年任自治区地矿局顾问。1984年离休。 安余轩,1919年12月1日出生在山东省高唐县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在家乡读过旧式小学和中学。1938年7月参加八路军,10月在聊城干校通讯班任通讯员,11月调山东太西八路军六支队任班长、代理排长。193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2月调鲁西党校管事务,7月调鲁西八路军七支队一营三连任副连长、指导员,12月任八路军黄河支队十一团三营十一连指导员。1942年8月调晋冀鲁豫军区三分区二团五连任政治委员。1943年8月,安余轩到太行党校学习,1944年10月调晋冀鲁豫军区三分区单县大队任党总支书记,1945年5月在三分区十四团二营任政治委员。1946年10月八路军、新四军,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1月,安余轩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一纵队补训团一营任教导员兼营长。1948年4月在纵队后勤处任秘书,9月调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七军后勤部任副科长。1949年3月调十七军担架团任政治部主任和代政委,8月调任科长。1949年10月经二野五兵团党委批准转业,抽调到五兵团西进支队,任西进支队八大队五中队中队长,10月下旬,经五兵团党委和中共贵州省委联席会议决定,八大队五中队接管平坝县,并任命安余轩为平坝县人民政府县长。11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七军侦察营解放平坝。同月23日安余轩中队长和李一丁政委率领五中队来到平坝。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安余轩正式就任县长,在党内参加县委,任县委委员。在平坝县第一、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副主席。 安余轩在平坝工作的时间不到1年,但正处在历史转折关头,维护社会秩序,全面接管、建立和巩固县乡人民政权,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安余轩和其他领导同志为此极其操心。白天处理大要政务,夜晚听取各方面的情况,了解社情民意,他和李一丁同志亲自走访知名人士,与他们促膝谈心,感召了曾叔凡、梅绍先、马愚初、孙树昌、撒二明等一批知名人士拥护党和人民政府,在安定秩序、支前、恢复发展社会事业各方面做了许多实在的工作。 1950年元月县成立联防剿匪指挥部,安余轩任副指挥长,深入各区检查人员、装备,了解土匪动态,部署各项保卫事宜,同年2、3月土匪暴乱在全县蜂起,安余轩在安顺军分区支持下,安排联络接应,同指挥长和其他领导人沉着指挥对土匪的斗争,除高峰区(马场)因武装人员不够未派驻武装队,遭受极大损失外,各区相继顺利粉碎土匪的攻打计划,并在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取得县城保卫战的重大胜利。 安余轩平易近人,说话亲切,但要求严格。人民政府刚建立时,他得知一个区长在街上打某绅士一耳光,立即严肃批评了该区长。注重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团结各方面人士为人民政府积极工作。 1950年10月28日安余轩奉调到安顺县后,任县长、县委书记。1954年3月调中共安顺地委任委员。1955年9月到重庆中共中央西南局党校学习。1956年10月调贵州第二十八 省地质局任党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1966年11月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局任副局长。在“文化大革命”中安余轩受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迫害,1969年11月被下放基层劳动。1972年7月下放广西宜宾县工业局工作。1980年2月调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局任顾问。1983年5月,余安轩经自治区党委批准离职休养,后因健康状况恶化,长期住院治疗。 1996年1月12日,安余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病故,享年78岁,噩耗传来,平坝人民深为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