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兰(1920-2-1973-1) 又名传绪、安。河北省定县大突河村人。生于书香门第,祖父为大学教授、律师,父亲为中学教师兼律师。春兰1936年3月在保定读书时加人中国共产党,任育德中学党支部书记。次年1月任保定市委委员、育德中学党支部书记。1938年4月任定县县委党训班主任。9月任县委书记。10月任冀中区党委秘书,后任秘书长。1942年随黄敬到冀鲁豫区,任区党委秘书长。1944年8月任观城县委书记。1945年任冀鲁豫区第五(鲁西南)地委委员、宣传部长。次年6月任冀鲁豫区党委宣传部科长。1948年5月任冀鲁豫区第九(濮范)地委书记。冬到天津,后任天津市公用局副局长、局长。1951年任天津塘洁新港工程局局长、塘沽区党委委员、工程局党总支书记。1952年9月起任中央第一机械工业部党委委员、代局长,基建司副司长、设计司司长,机械科学研究院院长,第二机电局局长、分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曾下放五七干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