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波同志简介:

李剑波(1910 -2-5 - ) 又名宗福。江苏省沛县张老庄人,后迁居郝寨,在郝寨读初级小学,继人沛县城里高小、徐州第十中学学习,1933年1月参加反帝大同盟。1934年考入江苏省无锡教育学院,1936年毕业,任沛县第五区中心民校校长。193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任沛县县委委员。1939年春任县委委员、统战部长兼国民党第五区区长,组织改造旧政权,经调换,10个乡有9个是共产党员乡长,108个保长中90%是共产党员,并建立100多人的区中队。5月任沛县中心县委统战部长。1940年3月任苏鲁豫区第三地委统战部长兼沛县县委书记(未到职)。5月国民党县长冯子固利用开区长会议机会逮捕李剑波,苏鲁豫区党委发动群众挽留李剑波。5月12日夜,第五区所有村庄都贴满挽留李剑波的标语。6月13日,五区群众20000多人手持权子、扫帚、扬场锨等在刘码头村集会,强烈谴责县长冯子固撤区长行为。群众游行时冯令向群众开枪。7月为打击冯子固的嚣张气焰,地委决定由李剑波率一个营兵力夜晚长途奔袭冯子固县政府驻地贾庙,打死伤敌40多人,俘100多人。8月李剑波任湖区五县工委委员、宣传部长。1941年1月任湖西地委委员、秘书长兼宣传部长。7月任金乡县委书记兼县长、县大队政治委员。1942年10月兼任湖西地委委员。次年7月任金曹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治委员。1944年8月任沛县县委书记兼湖边支队政治委员。1945年8月任苏北工委书记。1946年3月任冀鲁豫区第三(湖西)地委委员、社会部长。7月任地委宣传部长。1947年底任冀鲁豫区南下支队支队长。1948年3月任豫皖苏区第二地委组织部长,后任第八地委副书记兼专员。1949年因病治疗。1953年起任河南省人事厅副厅长、厅长,省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代部长,省纪委、监委副书记。1973年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曾任河南省第一、二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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