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纲(1917 - ) 原名乐善,曾用名杨福增、张秀文,治纲亦作志刚、治刚。河南省南乐县玉皇庙村人。11岁入县立第三完小读书。14岁考人大名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1937年七七事变,学校停办,回家。1938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后任村支部书记、区委书记。1939年3月起任濮东县委书记、濮阳县委副书记。1940年4月任东明县委书记。后任东(明)(长)垣县委书记。1947年12月任豫皖苏区夏邑县委书记,继任宿(县)蒙(城)县委书记。1949年春到南京市,军管中央电瓷公司,为军总代表。后随西南服务团到重庆,任西南局组织部组织科长、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西南合作局处长、西南农林水利局处长、西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局党委书记。1958年调云南省,任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省物资局副局长。198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