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杰(1913?10 - ) 又名英。河南省濮阳县前康庄人。193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濮阳县三区中共地下交通站长,中专文化。1941年3月任高陵县政府财政科出纳员。次年5月入冀鲁豫工商办事处工商班学习3个月。6月任观城县工商局行政股长兼马集、史楼集事务所主任。1943年11月任临泽县工商局行政股长。1945年5月任县工商局副局长。1947年6月任县政府行政科社会股长。翌年1月任鄄城县十一区副区长。1949年3月随军南下,5月任赣东北区铅山县第四区区长、区委委员。11月任贵州省赤水县第六区委书记兼区长。1951年任县农协主席。11月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1954年10月任贵州省劳动局办公室主任。次年1月任省林业工会主席。1956年8月人北京全国总工会于校学习。1958年9月任贵州水泥厂党委副书记。 1962年3月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协副秘书长、党组成员。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人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10月任黔南州医药公司党支部书记。1973年3月任州委统战部副部长。1983年5月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