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升【1910-1-1986 -11-11) 原名绍程,又名尚文。山东省范县(今属河南省)陈楼村人。生于农家,早年入范朝濮简易乡村师范读书,参加反帝大同盟,1934年6月毕业,任小学教员。次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时雍集小学教员、濮范边特别支部宣传委员。1936年2月任濮县第四区委书记。同年濮县党遭破坏,被捕,后转押济南。1937年10月从济南出狱,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5月结业,任莘县县委副书记。11月任冠县县委组织部长,继任濮县县委代理书记、鲁西区党委第二(运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党委党校副主任。1940年1月任一一五师黄河支队战士,后任连文化教员、民运干事。翌年2月任昆山县工农青妇抗日联合会副主任。1942年11月任鄄城县工农青妇抗日联合会主任兼农民抗日联合会主任。1944年任濮县抗日联合会主任。次年任冀鲁豫区运西区工农青妇联合会副主任。1946年1月任冀鲁豫第七(运西)地委委员、地区联合会主任。12月入晋冀鲁豫 中央局党校学习。次年9月结业,任冀鲁豫区第九(濮范)专署副专员。1948年春任第九地委民运部长。1949年春任濮阳专署供销社主任。1950年11月任安阳地委委员、组织部长,12月兼地委纪检委书记,后任地委第一副书记,安阳地委副书记、代理书记,新乡地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兼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