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凤来(1918 -8 - 1983 -6) 山东省金乡县周楼村人。1942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人中国共产党,中学文化。历任周楼村村长、村党支部书记,金乡县二科粮秣员,县公安局于事、股长、寻楼区特派员。1949年3月随军南下,任赣东北区景德镇中市区公安局股长。后任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股长。1951年5月任毕节地委土改工作队队长。次年12月起任赫章县委委员、县委副书记。1962年8月任毕节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70年任沙石铁厂厂长、党委书记。1974年任毕节专区知青办负责人。1978年任毕节地区人民检察院副院长。1983年1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