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栋春1926年9月出生,沙沟镇对崮峪村人。大专文化,原任《大众日报》社党委常委、副总编辑。 李栋春于1944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抗日小学教师,区文教助理员、沂北和莒沂县委秘书,沂水和临沂地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临沂地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临沂大众报》社社长兼编辑、《大众日报》社编委、《农村大众报》(当时称农村版)总编辑、《大众日报》社办公室主任、总编室主任、《大众日报》社党委常委、副总编辑。社会职务为山东省新闻记协和新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大众日报》社老年体协主席、老干部党 总支副书记等。 李栋春在4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认真学习,积极工作。1945年荣获沂北县模范教师称号,1946年荣获鲁中区一等模范教师称号。到报社工作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先后为报社撰写消息、通讯、社论、调查报告、文艺作品、业务研究等文章200余篇。1960年,他所领导的《临沂大众》报社被评为全省文教战线先进单位,他个人也受到了表彰奖励。在担任省新闻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委员,省好新闻评委会委员、《大众日报》社好新闻评委会委员期间,参与评选出一批新闻高级职称和数以千计的好新闻、好论文作品。离休后,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91年荣获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1991年获省直机关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李栋春参与编写的出版著作有《大众日报》系列文集《抗日烽火》、《解放号角》,以及《大众日报社大事记》等。他的主要简历和贡献,于1990年和2000年分别载入《中国新闻年鉴》、《中国专家大辞典》第8卷、《中国人才世纪献辞》第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