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佩玖1920年8月出生,高桥镇沭水村人。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淄博制丝厂党支部书记。 张佩玖于1944年2月任村自卫团团长, 同年5月参加沂山专署教师训练班,受训三个月后,分配到沐水村任抗日小学教师,后调改作村任抗日小学教师。1947年在三军分区宣传队工作。1949年春,在淄博工矿部入伍,在第一军工局党委宣传科工作,后到炮弹箱厂任文化教员。1950年春调军工局宣传科工作。1951年春,调山东办事处做《兵工报》的编辑工作。1952年调兵工总』一宣传科任理论教员。1956年底调淄博市文化局工作。1957年调淄博市京剧团任指导员。1958年调张店钢铁厂任办公室秘书。1960年调淄博市冶金局秘书科工作。1962年调市委党校工会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冲击,下放到良庄园艺场劳动改造。1970年被派往周村丝绸印染厂担任财务、供销工作,1972年调淄博制丝厂任党支部书记。1975年退休,后改离休。张佩玖离休后,20多年来共写书稿9件,其中有小说:“在日寇占领的岁月里”、“造火药的人”、“求官记”、“天涯刀客”和 “飞毛腿刘双刀”。纪实报告文学“沭水村百年史话”、“胡琴艺术”。传记“戏迷春秋”、“末劫余生”。虽因资金问题未能付梓,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虽年愈80岁,还笔耕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