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瑞生同志简介:

于瑞生于1930年6月16日,沙 沟镇崖庄四村人。原任沂南县界湖镇副镇长。1946年2月参加工作,任沂山新华书店出纳员、营业员。1946年8月,调沂山印刷厂工作(属鲁中三军分区 后勤处)。1947年2月,任沂山印刷厂生产股记账员。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先后调青州市、安丘县新华书店任会计。1950年6月,任沂水专区新华书店会计。1952年,任山东省新华书店财务科科员。1953年,任沂水县新华书店副经理。1958年兼任党支部书记。1961年,任大庄人民公社副社长。1962年,任大庄区副区长。1971年,任大庄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2年,任新泰铁路指挥部沂南县民兵团大庄民兵营教导员、党委书记,1973年工程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工作。1978年8月,任界湖公社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公社撤销后任管委会副主任。1980年任党委委员。公社改制后任镇委委员、副镇长。1990年离休,享受县处级待遇。 1946年,在解放安丘县城战斗中,和同事们印刷了大量宣传品,被攻城部队用枪榴弹射到城内,对瓦解敌人、涣散敌人斗志起到了很大作用。战后,鲁中三军分区司令部给予印刷厂全体职工通令嘉奖一次。1947年,在全军开展的立功运动中,被记大功一次。在沂水专区新华书店和沂水县新华书店工作期间,被评为积极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在建设跋山水库工程中,被授予二等奖。调沂南县工作后,当选过四届县人大代表和一次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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