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十印(1922?3- 】 河南省濮阳县人。1940年5月参加八路军游击队。1942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中学文化。1946年任菏泽县工商局干事。1947年起任昆吾县工商局干事、股长,第八专署工商局行政科副科长。1949年3月随军南下,5月任赣东北区湖口县税务局长。12月任贵州省贵筑县税务局长。1952年6月任贵定县税务局长。次年4月任贵州省税务局税政科副科长,后任科长。1956年4月任省税务局副局长。翌年入重庆中央第七中级党校学习文化。1963年6月凋贵州省外贸局茶业公司搞“四清”,任工作队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入五七干校劳动。1980年1月任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副经理。1984年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