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祥(1922.12~1986.12.28)平阴县东阿镇南坦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45 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辽沈、平津、渡 江等战役和抗美援朝战争,立大功1次,二等功3次,获战斗英雄称号。在抗美援朝战争 中负伤致残。1954年7月复员回乡,同年10月组织18户群众成立全镇第一个互助组。1 955年任初级社党支部书记兼社长。1956年任高级社社长兼民兵连长。由于社里资金 不足,他把300余元的复员费拿出来,给社里买了2头牛和1部双铧犁,并为一特困户解决 了47元生活费。同年,所在高级社当选为全县走合作化道路的一面红旗。在发展生产 的同时,李凤祥积极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经他训练的民兵在县、地区、省人武部门 组织的比武观摩大会上,多次获优异成绩。他本人1959年先后出席县、地区、省召开 的群英大会,1960年4月出席全国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国防部授予其半自动步枪1枝 。1957年9月李凤祥带领12名民兵建成山东省最早的小型水力发电站之一--东阿水电 站,为国家节约资金3.6万元。后任水电站党支部书记兼站长。1960年在电站安装粉碎 机、磨面机,使电站成为全县第一个机电粮食加工点。1974年为适应群众生活的需要 ,他自筹资金,改装面粉加工设备。先后试制成功打毛机、洗麦机、升降机等,使粮食 筛洗加工成龙配套,提高了面粉质量,降低成本35%,利润提高40%。1976年调任东阿人 民公社工业党总支副书记。1984年到区多种经营办公室工作。1986年12月28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