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志,运河支队一营一连副连长,山东省原峄县二区小屯乡小屯村人,该村现属枣庄市。1921年3月出生于贫苦的矿工家庭,父亲郭长胜,母亲李氏,他是父母的独子,童年生活异常艰辛,11岁就随父亲下窑挖煤。12岁时,父亲因病亡故后,煤窑的监工头嫌他年小体弱.把他赶出煤窑,他和母亲无法生活,只得出外讨饭谋生。两年后,他和母亲到一李姓财主家,母亲帮助财主家做饭洗衣.他帮财主家放猪。 “七七’’事变,郭德志的家乡沦陷.李姓财主在名义上成立护家队,实则是一个汉奸武装,郭德志因是李家的放猪小工,被迫当了一名队员,以后他担任班长。1940年秋,由于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在他家乡宣传抗日主张,又在铁道游击队活动影响下,郭德志毅然带领一个班12个人和枪.弃暗投明,参加峄县县大队,他仍任班长。1941年峄县县大队编入运河支队,1942年由薛明才介绍参加共产党。1944年秋他接受组织的派遣和薛明银一道打入贾汪伪军内部,做伪军工作。1945年他和薛明银等人带领伪军300人枪起义归队,归队后,郭德志任运河支队一营一连副连长,1946年1月,他进鲁南军区教导营学习,8月回部队,原部队改编为山东野战军第十师,他在十师卅团一营一连任连长。在参加鲁南战役攻取平山的战斗中,郭德志英勇牺牲,时年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