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民,原名徐光宏,曾用名徐硕生。1923年11月生,江苏省赣榆县班庄乡班东村人。1941年2月至1944年12月,他在滨海中学任学员、副分队长、区队学习员、副区队长等职。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2月至1946年4月,在滨海区第三行(专)署财粮科任会计。1946年4月至1947年3月,在滨海区第一专署财粮科任会计。1947年3月至1950年4月,先后任滨海专署粮食局会计、副股长、股长等职。1950年4月至1950年12月任临沂专署粮食局股长、秘书。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任邳县人民政府财政科科长。1951年10月至1952年12月,任邳县人民政府‘秘书处秘书。1952年12月至1956年8月,任中共临沂地委办公室任秘书、副科长、科长等职。1956年8月至1963年3月,任中共临沂县委、市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等职。1963年3月至1965年2月,任中共临沂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1965年3月,在中共临沂县委任副书记。1966年4月,临沂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上届县人委工作总结,制定了今后工作意见,选举徐志民任县长。4月25日,为突出政治,实行机关革命化,充实加强基层领导,他本着紧缩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提出并制定了《关于精简机构实现机关革命化的意见》。对列入编制的1087名干部新拟了编制,其中:县委为62人,县人委为125人,19个区(镇)为304人(平均每区16人),149处公社为596人(平均每公社4人)。 1966年4月17日至21日,政协临沂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徐志民为主席。他为便于委员活动,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政协常委会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设立专门小组负责相应的工作,由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具体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工作停顿。1969年11月至1975年3月,在临沂县革命委员会任副主任、兼政治部副主任等职。1975年3月至9月,在临沂地区商业局任局长、党的核心组长。1975年9月至1978年5月,在临沂地区供销合作社任主任、党组书记。1978年5月至1984年,在中共临沂地委统战部任副部长、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临沂行署侨务办公室主任,侨办、侨联党组书记,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1984年12月离休。 . 徐志民在任临沂地委统战部副部长期间,从1978年至1982年,全区进行了对错划右派审查安置工作,并全部进行了平反改正,对其本人和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予以妥善安置;开始摘掉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其子女的个人成份一律定为社员,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获得了与其他群众一样的待遇;全面落实了知识分子的各项政策,对他们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待遇上从优,工作上放手使用,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全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支持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发展组织,推动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文教科技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重申党的民族、宗教、侨务等各项政策,保护和褒扬代表人物的爱国热情,鼓励他们为家乡的建设作贡献。党的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更加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巩固、发展临沂大好局面的政治热情日益高涨。 (徐志民提供胡乃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