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臣,1924年12月8日生于山东省莒南县相邸乡李家宅子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4岁随父母逃荒到朝鲜、汉城,靠父亲做苦工度日。由于日本人排斥华工,被迫于1931年5月回到家乡务农。1934年3月入水泉头小学上学。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4 月因日军进犯学校停课,他回本村私塾就读,后在何家店补习高小。童年的坎坷经历和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暴行,在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为了追求真理、寻求民族解放的道路,1940年7月,毅然参加了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举办的教师训练班学习,从此参加了革命。学习期间,由杨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经过半个月的学习,结业后被分配到莒南张家相邸抗日小学任教员。 在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期间,李永臣,曾任莒南县歧山区文教助理、县政府文教科员、县学党总支组织、宣传委员、莒南县委宣传于事、洙边区委副书记,汀水区委书记。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出生入死,不辞辛苦,战斗在莱芜、日j琅、五莲、诸城、孟良崮等地区,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参军支前和土地改革运动,两次荣立战功。从新中国建立到1960年,他先后任莒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沂水地委宣传部教育科长,蒙阴县委书记、沂水地委委员;临沂地委委员、生产合作部部长;临沂地委常委、秘书长;莒南县委第一书记。 1960年10月至1964年1f月,李永臣任临沂地委书记处书记兼临沂市(县)委第一书记、临沂地委副书记兼临沂县委书记。他调临沂市(县)工作时,临沂和全国一样,正处于国民经济3年困难时期。特别是1960年夏,临沂市遭受连续暴雨袭击,降雨量达700多毫米,多处河堤被冲毁,洪水泛滥,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40多万亩,房屋倒塌11000余间,死伤59人,人民生命财产遭到巨大损失,全市22处公社有5200余人患水肿病。在重灾面前,一些干部群众精神不振,束手无策,缺乏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面对严峻的困难局面,他心急如焚,下决心领导干部群众战胜困难,当机立断成立生产救灾指挥部,组织大批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查,摸清灾情底子,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把统销粮、救灾粮和救灾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由于领导得力,措施得当,很快稳定了 群众情绪,促进了生产救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李永臣长期作领导工作,有着很强的党性原则,对执行上级指示一丝不苟。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召开,通过了“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坚决纠正‘五风’,彻底清理和退赔平调集体和群众财产”的决议。他主持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配备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基层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算账退赔工作,使中央的政策迅速得到落实,大大调动了干部群众积极性。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参加了中央在北京召开的7000人大会,回来后不顾旅途的疲劳,当天下午即召开常委会进行传达。接着召开了四级干部会,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干部,提高认识,自觉执行中央政策,进一步纠正“五风”遗留问题,继续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政策,中央的指示得到迅速落实。 李永臣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市委每次召开区委书记会议,他都要事先到基层了解情况,摸清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为了改变临沂农业生产落后的面貌,他带领常委一班人组织机关干部,经常下农村蹲点,调查研究,一住就是几个月。针对临沂实际,带领干部群众,发扬“愚公移山”精神,狠抓治山治水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工作中身体力行,常常亲临第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特别在“稻改”工作中,两次赴江南稻区学习考察种植水稻和管理经验,亲自到东张屯(今属河东区)大队蹲点,带头下田,整地插秧、灌水施肥,掌握第一手资料,用以指导全市水稻生产。使临沂这个历史上以种地瓜为主的无稻区,变为大面积水稻丰产区,被誉为“北方的江南”。从1962年起临沂市每年向国家缴售统购粮1亿斤以上,出现了东张屯、大枣沟头、郑家庄等几十个每年向国家缴售粮食100万斤以上的大队。临沂的经验得到上级党委的充分肯定,并以报告文学0电影纪录片、大型图片展等各种形式向全国介绍推广,长江以北有十几个 省市派代表团来临沂参观考察。 李永臣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善于团结同志,对干部队伍始终坚持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在纠正“五风”、“社教”运动中,保护了一大批干部。他处理问题果断坚决,立说立行,工作安排有条不紊,不图形式,不作表面文章,讲求实际效果。一般会议发言稿都自己准备,很少要秘书代劳。这些作风,给他身边工作的干部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1964年10月,李永臣离开临沂县,继临沂地委任副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李永臣受到错误的批斗,但他仍以坦荡的胸怀,顾全大局,相信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林彪、“四人帮”反动路线作斗争,为党的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70年1月被调到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任党的核心组副组长,后任省出版局党的核心组副组长、组长、出版局局长。1973年7月任中共菏泽地委书记、地区革委会主任,1974年12月离职养病。1975年4月至1979年3月先后任山东省农林水产局党的核心组副组长、副局长;山东省农林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副局长、局长。.1979年3月至1988年12月,历任山东省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山东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山东省农牧渔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并于1977年12月。、1983年4月分别被选为山东省五届、六届人大代表、省革委委员。1983年7月被选为山东省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省委委员。1986年5月被省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988年11月被选为山东省七届人大代表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3月在山东省七届人代会二次会议上被选为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李永臣在分管和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示精 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改革,对贯彻落实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不断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收益分配问题,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稳步、协调、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受到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李永臣于1993年12月31日离休,1998年1月6日在济南病逝,享年74岁。 (刘振业 撰文) 说明:根据2000牟4月主振英主编的《深切怀念李永臣同志》一书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