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吉五(1917-3-1990-2-28) 山东省阳谷县邵楼村人。生于农家,自幼读书,1934年阳谷县立师范毕业,任本村小学教员。1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阳谷县动委会主办的政治干部训练班,任党支部书记。1938年7月人聊城政治干部学校学习。10月任山东省第六区抗日游击司令部第五支队连指导员。12月任阳谷县第三区委书记。1939年9月任阳谷县抗日政府民政科长。次年10月任聊(城)西办事处秘书兼民政科长。1941年1月任朝城县抗日政府秘书。翌年7月任县长。1943年2月任观城县抗日政府秘书。冬任鄄城县抗日政府秘书兼教育科长。1944年5月任观城县抗日政府县长。1946年9月入晋冀鲁豫中央局党校学习,次年8月结业,任朝城县县长。1948年8月任濮县县长。1949年3月南下,参与接管南京市,任经济部军代表。后任重庆第七九一兵工厂第二军代表兼党委第二书记、西南工业部检查团团长。1952年4月任昆明西南工业部办事处副主任、二0八和二0九钢铁厂厂长。次年5月任北京重工业部钢铁工业局安全技术处处长。1958年秋任小汤山疗养院党委第二书记。1961年冬人北京卫生系统院长、书记学习班学习,任支部书记。1963年1月任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党委书记兼市卫生局党组成员。“文化大 革命”中受冲击。1969年起任防疫站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站长。1982年春任专职党委书记。1984年4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