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哲(1917 -3 -14 - ) 原名丕哲,字仲保,又名玉。山东省朝城县北小丈村(今属莘县)人。生于较富裕农家。幼读私塾、1937年8月被征为国民党军第二十二师兵,次年回籍,不久任本村抗日民兵自卫队长。1939年11月任本乡抗日民兵自卫队长。194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朝(城)北动员委员会、文救会组织委员,第八区委组织委员、莘(县)朝(城)县第四区抗日联合会主任。1945年后任河北省元朝县第七区委书记、县委民运部副部长。1948年后任临清市委委员兼第五工作组长、市委组织部长。1952年6月任市委副书记。次年10月任市委书记。1955年11月任馆陶县委书记。1958年12月任冠县县委第一书记。1960年5月任薛城铁厂党委副书记、枣庄市委委员。1962年2月任聊城地委工业部副部长。6月任专署工交办公室主任。1963年9月任专署副专员、地委委员。1965年3月起任山东省鲁北水利工程指挥部副指挥、党委委员,鲁北根治海河指挥部副指挥、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副组长、副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83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