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山,1920年生。历城县彩石乡玉龙村人。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7岁在本村上学, 后到济南求学。1938年在本村教私塾,积极宣传抗日救国。参加过以保卫家乡为宗旨的一贯道(红枪会)。1942年,吴玉山在黄路泉教私塾。1944年,任黄路泉抗日小学教师。1944年4月,吴玉山调到章丘县政府文教科工作。1945年2月,受党组织派遣,到济南从事秘密工作。济南解放后,吴玉山一直从事公安政法工作。先后任济南市公安局经保处科长、副处长、处长,济南市人民法院庭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等职。1964年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但他坚持原则,坚持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