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忠】(1926.4-)祖籍山东省长清县洪张庄,4岁时移居茌平县小杨官屯村外祖母家,自幼务农。1947年6月任村自卫队长,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8月始任本村党支部书记。1972年10月始先后被选为中共茌平县委委员、聊城地委委员、县委常委、县贫协主任、山东省革委委员、王老公社党委副书记、王老乡党委副书记。多年来,积极带领群众致富,无私奉献,甘愿吃亏,不断探索农村种、牧、养、加工等致富的路子。1988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2500元,成为省、地、县致富典型。创立的“平原开发新模式”,得到了中国农科院专家、联合国粮农开发组织官员的高度评价。1966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1977年当选为中共十一大代表。1983年当选为全省人大代表。1988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同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致富能手,获“金杯奖”。1997年9 月当选为中共十五大代表。1998年3月当选 为聊城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