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1921.11-1977.8) 朝城县北王奉村(今属莘县)人。出生在农民家庭。幼年读书。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区教育助理、区长、区委书记,中共聊城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聊城地委地直机关党委副书记。1957年4月任中共冠县县委第二书记。1958年12月冠县、馆陶县合并,遂任中共冠县县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6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干部交流意见,调任中共曹县县委书记处书记。翌年5月当选为曹县县长。1962年10月任中共馆陶县委副书记。1964年12月国务院决定馆陶县建制及其卫河以西284个自然村划归河北省,高原代理中共馆陶委书记。“文革”后任磁县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磁县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