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剑】(1922.1-)原名马怀珍。聊城县(今东昌府区)马坊村人。曾就读于聊城省立二中。1938年3月在聊城参加山东省六区抗日游击司令部青年抗日挺进大队.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六旅政治部民运干事、连指导员,抗大总校二营团三政治助教,八路军前方总部政治部保卫部科员,延安联防军保卫部秘书、副科长。1946年后,曾任中共旅大市委组织部副科长,市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总局科长、处长。1952年7月任旅大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1955年7月后人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56年7月后历任国家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助理、副主任,政治部办公室主任。“文革”申到黑龙江省公安“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7月任干校党委副书记,后任书记。1972年6月任国家公安部审干复查组长,后任政工组长。1975年2月任国家公安部政治部主要负责人。1977年离职学习。1985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