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昌】(1918.10-) 观城县西马沟村(今属莘县)人。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抗日工作。历任观城县一区抗日自卫大队副大队长兼村长、抗日武装联防主任、武装助理。 194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观城县一区武委会主任、区长,观城四区区长,兼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1951年12月调任朝城县副县长.1952年12月后任聊城专署建设科副科长,莘县副县长兼县委农工部长,中共莘县县委副书记。1958年5月任中共莘县县委副书记、县长。1958年12月后,历任中共范县县委书记处书记,中共莘县县委第二书记、副书记等职。1964年被诬陷为反党集团主要成员,遭受错误处分,后任阳谷县农业局长、农办主任、水利局长兼党组书记。冤案平反后,任阳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