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景河】(1918.5-)山东省临清县江庄(今属河北省临西县)人。农民家庭出身。毕业于临清山东省立第十一中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家乡参加抗日活动。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到南富军政干部学校、中共冀鲁豫边区党校学习。1939年后任临清县战委会组织部干事,中共临清县七区委书记,临清县委委员、组织、武装、宣传部长。1943年11月到太行山中共冀南区委党校参加整风学习。1945年5月结业后,调中共平原分局研究室工作.8月调冀南区党委社会部和公安总局任科长。1949年8月冀南建制撤销后,任河北省公安厅科长.11月南下广西,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副处长、 处长、办公室主任。1953年2月任中南区公安部副处长、中共中南局社会部处长。1955年10月后,任广西自治区政法办公室副主任,广西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共广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广西政协常委。1959年6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处处长、党组书记,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73年6月后,历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广西对外友协会长,广西外事办公室主任。1985年12月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广西分会副理事长。曾先后出访阿尔巴尼亚、日本、意大利、美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已离休。定居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