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九同志简介:

【王旭九】(1916.1.1-1996.3.12)曾用名王永昶。临清县(今市)人。自幼读书,1935年于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后, 随即考入北平海关邮政专科学校学习。1937年“七七”事变后,为r抗日救国,又考入国民党军委会无线电技术人员训练班。1938年春结业后,分配到徐州国民党第五战区任少校机务主任。5月,徐州失守,辗转到昌邑,11月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昌邑县青救会会长,大众报社编辑。1941年,在胶东(初为东海)军区后勤部工业研究室从事火药研究、试制和生产工作,曾多次受到嘉奖,1944年受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奖励5万元。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嗣后,历任胶东军区军工部技术主任兼化学总厂厂长,华东工矿部第二军工局副局长兼胶东工业学校副校长,山东省矿产管理局副局长兼华东工业部矿业处副处长,山东省化工局副局长。1945年至1947年,在解放战争时期物资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指导试制成功单、双基无烟火药,苦味酸、二硝基茶硝氨炸药,胶质甘油炸药等.1948年华东军区授予特等英雄奖章一枚。1953年凋任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北办事处副主任兼一五六项筹备组主任等职。1954年任二机部三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织试制出我国第一批防毒面具。1959年受错误处理。后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系高级工程师。曾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有关军工研制方面的论文多篇。198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其1959年所做的错误处理予以彻底平反。1983年离休。定居济南,后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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