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1912-1971.2.21) 山东省临清县龙潭村(今属河北省临西县)人。1938年任临清县抗日政府保安分队长。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在永年县孙楼村对日军作战中,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战斗中负伤,受到冀南军区通令嘉奖,并作为战斗英雄出席了新八旅党代会。1944年到邯郸大队任参谋长、副大队长。1947年又以新的战功,出席了晋冀鲁豫军区战斗英雄大会。1948年任晋冀鲁豫十四纵队一二五团参谋长。在解放新乡战斗中再次负伤,评为二等残废荣誉军人。1950年4月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炮五O团团长。某日,美军突然出动数百架飞机袭击水丰水电站,他亲临现场指挥,击落敌机数架,保卫了水电站的安全,被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授予二级独立自由勋章。1951年又在厦门指挥部队击落敌-O-高空侦察机一架,被空军司令部授予二等功臣称号,受到军委的表彰。1959年出席了全国英模代表大会,受到毛主席、周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66年率部参加抗美援越,又为越南人民立下战功,受到胡志明主席的接见。援越战争胜利后,回河北省干休所,任中共支部书记,做老干部工作。1971年因病逝世。终年59岁。国家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