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凤元】(1912.11-) 河北省庆云县(今属山东省)大郝村人。1933年读初中二年级时,因家境不济,辍学务农。1939年11月参加工作,任庆云县第三抗日区公所财政、财粮助理员。1942年冬,因敌特告密被捕,在敌人面前经起了考验,后从狱中逃出,仍回原单位任原职。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庆云县财政科副科长、三区区长、县粮食局长。1948年秋后,任沧南专署粮食局副局长,德州专署粮食局长,中共东光县委委员、县长,德州专署实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1952年秋,任中共齐河县委书记。1958年因抵制“五风”,被视为“右倾”,受到批判。嗣后,调任聊城农业专科学 校校长、党总支书记。1960年夏任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聊城日报>副总编。1961年7月任中共聊城地委委员、宣传部长。1965年1月任地委常委、秘书长。“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任聊城地区机械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1978年8月任聊城行署副专员、党组成员。1982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