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1911.3-1995.11) 山东省馆陶县(今属河北省)南馆陶镇人。自幼读书.1936年3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参加中华民族解 族解 放先锋队,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受组织派遣到西北军从事革命工作。曾任张家口二十九军体育教官、山西晋军六十六军师政训处工作队长。1938年5月赴延安抗大学习并任救亡室主任。自1939年起,历任中共北方局青委会干事、山西平顺基本自卫团决死独立营政治主任、营长,冀南行署民政处科长,漳河县县长,元城县县长,中共元城县县委常委兼卫东支队副司令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冀南三专区大名市市长、中共大名市市委书记。1946年3月后,任军调处安阳、永年、邯郸等地区执行小组秘书、少校参谋、中校代表,冀中泊头、沧县救济总会分联会联络主任。1948年11月任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秘书室主任。后到国务院内务部工作,1949年12月由内务部调外交部,任人事处副处长、处长,西欧、非洲司副司长,驻埃及商务副代表、大使馆政务参赞,驻也门公使代办,驻索马里大使,外交部外交人员服务局局长兼党组书记,驻苏丹、意大利大使。1995年逝世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