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1922.9 -1967)原名张维宗,昌邑中石桥村人。1941年任昌邑青年救国会副会长,1942年任昌邑县文协会副会长,1943年任昌邑工商局研究员,1944年秋任山东渤海建国学校队长,1944年冬任寿昌潍办事处工商局秘书。1945年春至1946年10月任渤海工商总局研究股长。1946年10月至1947年末任关东(大连)联办工商局地委财经部调研股长。1948年初至1948年末,任关东造船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1948年末至1950年末任旅大行署综合处处长。1950年末至1952年任旅大财委计划处长。1955年至1961年任旅大市劳动局副局长。1961年5月任辽宁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67年在文化大革命中迫害致死。1979年平反昭雪。(张维忠提供资料)